法律小故事:法律职业者应未雨绸缪

来源: 日期:2017-09-08


故事:国外,某市某财年还剩一笔款子尚未决定如何开支,主要有两个地方需要修缮,一是市中心小学,二是市监狱。于是召开常委扩大会讨论,会上,众常委各执一词,难以形成有效结论。最后一退休老领导语重心长的说了一句:“诸位觉得这辈子还有可能再去念小学吗?”一片沉默……三分钟后,全体一致同意这笔款项用于改善监狱生活环境。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这是个很冷的幽默,不免让人觉得寒气逼人,甚至是绝望的悲愤。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还有什么盼头呢?!在位时,即利用手中权力把自己未来最坏的情况也安排好了,而且是大家一致同意。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了国内落马的某省某县的县委书记,在常委会上叫嚣:“谁敢说他妈的自己是干净的,你站出来!”还有最近网络爆料的陕西省的某县领导,面对56岁的上访人员要求依法处理自己的事件,训斥道:“你白活50多年了,在中国,有哪一件事是合法的!”虽未免夸张,但却一语中的。作为法律职业者,我们得到的启示是:(1)对自己职业的法治环境应有所认识;(2)应向幽默中的“老领导”学习,未雨绸缪;(3)在与当事人的接触过程中,一些该办的事项必须“当事”时办理完毕,一旦事毕,则难料。中国有句老话叫“人一走,茶就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