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曲靖”开启新时代

来源: 日期:2018-10-08


《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于 8 1 日正式实施。这是曲靖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据了解,该《条例》共分为六章 40 条,内容涉及施工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与污染防治、安全管理、法律责任等六项内容。

是国之重器,地方立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本《条例》作为曲靖市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实施,这是曲靖市 法治曲靖 建设的一件大事,《条例》出台实施,标志着曲靖市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记者采访了解到,多年来,曲靖市各级党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全市建设工程领域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监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2015 12 1 日,曲靖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曲靖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管理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对全市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全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由于上位法条款过于原则、处罚界定不清、执法难度大等薄弱环节。《实施办法》关于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等有关条款具有局限性,施工现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 化受到 挑战。

出台一部符合曲靖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势在必行。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洪春介绍。

2017 年,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将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列入地方立法计划。同年 3 月底,曲靖市人民政府在法制工作推进会上,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起草工作 了安排部署。曲靖市住建局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指导下,很快完成了起草任务。

2018 4 27 日经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 2018 5 30 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于 2018 8 1 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曲靖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在地方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杨洪春介绍,《条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曲靖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实际进行立法。坚持法制统一,注重与上位法不冲突、与同位法相衔接的原则。注重针对性,对上位法已有明确具体规定的,不再纳入条文表述。对上位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管理工作中亟需规范的进行了补充,突出可操作性,对上位法规定较为原则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条例》的颁布实施开启了 &lsqu 法治曲靖 &rsqu 的新起点、新征程、新时代,为强化曲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曲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法规科科长杜立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杜立英介绍,《条例》着重于城市建设工地环境卫生的保护,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和其它各有关单位的法律责任,坚持 安全第一 原则,将施工安全作为重点内容,加以规范,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记者采访了解到,《条例》的制定出台弥补了《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曲靖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条例》重视环境保护,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和其他各有关单位的法律责任,坚持 安全第一 原则,将施工安全作为重点内容,加以规范,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强化曲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为这部法规的执行者,我们将执法关注点聚焦于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和安全等大事上,加强对城市建设工地粉尘污染、施工扰民、工程车辆抛洒漏、扬尘污染、工地出入口不洁、占道堆物、破坏绿化、乱排污水、夜间施工扰民等市民最关心的现象进行综合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杜立英介绍,该《条例》颁布并正式施行后,将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作者 :甘仕恩 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