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用水用电用气用网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的通知

来源:曲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4-01-0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水电气网报装流程,提高水电气网外线工程审批效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统一用水用电用气用网外线工程审批流程,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分类处理”的原则,在办理水电气网接入工程外线审批涉及规划、绿化、交通、道路挖掘、占道许可等环节时,相关部门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勘验、统一出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现容缺受理。对有规定需将其他部门审批结果作为前置条件的,采用“容缺受理”的方式,各部门先行审查其他申报材料和申请条件,待前置审批结束后立即完成审批流程,以提高审批效率。

二、工作内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扩建获得用水接入工程建设项目,中低压天然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对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水电气网接入工程审批实施“一次性告知”,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申报材料有欠缺的工程项目,实行“容缺受理、限时补齐”,申请单位只需签订容缺承诺书,行政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不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政务服务部门不得进行容缺受理。

(二)审批事项

1.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住建部门);

2.建设工程规划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3.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公安交警部门);

4.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城市综合管理部门);

5.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园林绿化部门);

6.涉路施工许可(交通运输部门);

各地可结合实际,梳理具体涉及外线审批事项,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同步办理、联合勘验、并联审批”,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流程

1.建设单位填写申请表及承诺书,提交到政务服务大厅水电气网联办窗口,窗口审查受理后立即发送至各审批部门(即时办理);

2.各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立即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无需现场踏勘,填写审批意见后回传窗口,如需现场踏勘的,将踏勘意见反馈至窗口,由窗口汇总将参加踏勘单位名单通知项目建设单位(0.5个工作日内完成);

3.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联合现场踏勘,参加联合现场踏勘的人员填写勘验意见(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各审批部门依据现场勘验情况分别出具相关许可证,并交回窗口,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统一领取证件(0.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组织保障

(一)设置水电气网联办窗口。各地要在本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水电气网联办窗口,对外统一提供联办服务。

(二)完善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流程。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细化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具体操作流程、办事指南、具体容缺办理材料清单,不断优化流程和压缩时限。各审批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参与联合踏勘,及时出具相关审批意见。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级有关部门要督促对口县(市、区)级部门开展用水、用电、用气、用网外线接入工程等市政公用外线接入工程线上审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能源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督促本地供水、燃气、供电、网络运营企业按要求开展用水、用电、用气、用网外线接入工程占道、挖掘审批申请,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开挖。

(四)加强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日常管理。各级政务服务水电气网联办窗口要建立报装工作电子台账,详细记录水电气网报装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各环节的时间节点,统计各环节办理时限,做好问题情况记录,及时发现并联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五)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方案。根据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及时反馈并进行研究完善,不断优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工作效率。

 


曲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