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4-02-27


2023年以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历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为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

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党组会议每年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谋划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并及时督促指导。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2期,集中学习研讨5次,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2次,召开调研成果交流1次,形成调研报告6篇。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编印学习材料900余册,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讲党课3次,组织并参加党组班子集体学习9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暨“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清廉家风”建设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住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更新出台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印发《曲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3年版)》,制定了涵盖建设工程、工业、水利、交通、能源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17类工程流程图,进一步整合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动态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印发《曲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将审批服务事项由2022年的78项调整为75项。降低办理成本,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完善供水供气价格机制,持续压减获得用水用气成本。提升办理便利度,启动“多规合一”,整合“一个窗口”,梳理“一张表单”,通过“一个平台”审批,实行“多测合一”。推行用水、用气、用电报装“一件事一次办”,鼓励各地对工程量较小、不涉及涉路施工许可,城市道路及绿化带开挖面不大、恢复较为方便的外线接入工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供水、供气、供电企业(单位)作出承诺,负责监督外线接入施工企业按原状(标准)恢复道路及开挖面。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建立行政审批电话回访制度,做好对企业办事人员的跟踪回访工作,及时掌握窗口和审批人员真实服务情况,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进一步改善审批人员服务态度。建立投资项目代办制度,主动联系办事企业,指导办事企业收集准备资料、协调代办催办、跟踪办理结果,极大减少了企业为准备材料往返于各部门之间的跑动次数,变“企业跑”为“政府跑”。认真落实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开展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工作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先后制定印发《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企业“三项制度”》《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先后多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组织业务培训,全局135名干部职工与全市具备二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共146家建立了联络制度,形成每月电话联络、每半年实地走访制度机制,收集企业问题14个,累计协调解决10个,剩余4个正在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年初认真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及时报请主要领导、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并按照计划开展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涉企检查2次。

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公开。除人事议题以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会的所有议题,政策法规科事前全部进行合规性审查。选聘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重大问题、突发事件的讨论和处理,严格对规范性文件、合同进行审查,代理诉讼案件,参与重要会议,提供日常咨询服务。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参与办理诉讼案件4件,审查合同、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等累计87份,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强化文件审查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法治审查工作和行业管理方面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竞争审查,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文件、合同及上报市政府的文件做到应审尽审,逐一出具审查意见书。2023年以来,审查各类文件53份,出具审查意见42份。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2023年度曲靖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实现被检查的监管对象和行政检查人员随机产生,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开,检查全程留痕。严格落实随机检查计划,让随机检查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控制检查的次数、范围和规模,明确不同种类监管事项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涉及多个种类检查事项或者对同一监管对象有多项检查事项的,进行检查事项整合,避免重复检查。截至2023年9月30日市住建局制定抽查方案部门双随机检查17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7项。出动检查组24组,检查人员48人次,共涉及24个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数58户次,已检查对象数43户次。涉及检查企业有7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其余未发现问题。抽查任务和抽查结果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公开公示。

(三)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

健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聚焦重点部位,建立了《防范化解群体性讨薪事件应急预案》《房地产市场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预案》等五个应急预案,明确了各重点部位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处置等内容,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高效紧密衔接,做到反应迅速、应对得当,坚决杜绝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扎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做好常规信访工作,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在“三定方案”设置的科室外,增设内部机构信访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化解矛盾,信访“化解预防”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持续强化法治宣传

强化法治保障。健全工作机构,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重点加强宣传设施、宣传资料、宣传活动等环节的经费保障,配齐2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各科室、单位普法任务,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结合曲靖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年初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工作,把责任、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将普法工作与评先创优工作和年度科(室)、个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巡查检查全过程,基本做到巡查检查一次普法宣传一次,通过扎实的普法宣传工作让法治思维和观念进入群众的脑中心中,形成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各类重要时间节点和各项职能工作中,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专项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律六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专项宣传活动。

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印发《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通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选派3名业务骨干参与市级普法工作队,配合深入宣威开展普法工作4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结合实际确定建筑业、物业、燃气、房地产四个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部位,针对性挑选出五家企业开展“法治教育结对共建”活动,并组织普法宣传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按照“不漏一户企业、不漏一户商户”的要求,结合各企业工作性质和实际需求,通过入户宣传、组织集中宣讲培训等方式细致开展理论、案例宣传讲解,2023年以来,深入30余户企业开展宣传工作;帮助企业开展知法明理示范企业认证,对法治结对共建企业开展两轮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工作制度、收集整治相关资料,推荐3家企业开展知法明理示范企业申报。

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着力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增强影响力。积极整合各类法治文化建设资源,运用图片、展板、文字等方式,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设施展示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在办公区域设置廉政文化墙、法治文化墙,将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法治文化宣传、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门户网站、曲靖住建微信公众号阵地作用,及时更新新规新策,发布工作要闻,宣传开展的各项活动,扩大住房城乡建设法治文化宣传覆盖面。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积极支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决议,积极落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视察、质询和专题询问。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配合做好市政协对全市住建工作的民主评议和各项调研视察工作。认真研究和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2023年,共收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共9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7件(承办12件,协办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0件(承办28件,协办40件),内容涉及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村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建筑行业管理等方面。目前,承办的所有建议、提案面商和书面回复工作均已全部完成,面商率、回复率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满意率均为100%。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把市长热线、官网留言、微博私信评论等反映出来的意见和问题看作沟通民意、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认真对待、妥善处理。2023 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市长热线、官网留言、微博私信评论等受理群众投诉 1100 余件,均已全部办结并有效回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及“曲靖住建”“两微一端”适时发布住建政务信息及政策解读。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6份,均依法进行了规范答复。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还不够高,部分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较多,其他方面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

(二)学习的自觉性不够高。由于业务工作较多,干部职工不能充分利用节假日、工作的闲余时间开展自学,学习质量不能达到预期效果,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效果还不理想,在日常普法工作中普法形式比较单调,宣传形式还不够创新,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局党组、单位集体学法制度,推行重大案件和决策集体讨论和研究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承办涉诉行政案件、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以及接受法律、政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通过专题培训、“三会一课”、云岭先锋、干部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等专题的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执法工作,避免系统内执法重叠、政出多门、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和漏查漏处的现象发生,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提高行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