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推进
来源:曲靖住建局 日期:2018-11-02
珠江网讯(记者 朱洪良 通讯员 宁德优)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近年来,曲靖市委、市政府抢抓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战略机遇,自2014年至2018年共计实施棚户区改造59172户,实际完成投资93.8亿元。实施了麒麟区东门街片区、南部新城片区,宣威市西河、东门海子片区,沾益区西河片区,师宗县农贸市场片区,会泽县鱼洞片区等百余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效改善了20余万人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对提升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短板、建设新型化城镇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高位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二是完善制度法规、明确方向。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4〕49号)文件,明确棚户区改造要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建设城市综合体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为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2015年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4〕50号)文件,明确了征收补偿主体、征收补偿内容和工作流程,维护了公共利益,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60号)文件,明确了棚户区改造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互利共赢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房源,满足棚户区改造现房安置需求,缩短安置周期,降低安置成本,消化房地产市场存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到位。自2014年实施棚户区改造以来,各级各部门积极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获得国开行专项贷款授信183.72亿元,农发行专项贷款授信12.69亿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8.55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0.61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补助7.94亿元),麒麟区城投集团公司发行企业债券20亿元,会泽县2018年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2.8亿元。四是健全制度机制、压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个项目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实行工期倒排、进度上墙、挂图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主要采取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台账,及时掌握棚户区改造的推进情况,实行进展情况每周通报,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局面,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