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再部署再安排
来源:曲靖住建局 日期:2018-11-30
珠江网讯(记者 朱洪良 通讯员 宁德优)11月29日,曲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会议,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会议指出,自《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2018年8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全市住建系统及时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全力推进《条例》的贯彻执行,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清醒地看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宣传教育不到位,宣传形式单一,工作重点不突出,工作标准不高,管理不到位,部门协调联动不够,执法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相关工作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很大差距。
会议要求,全市住建系统要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突出工作重点,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手段,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条例》是曲靖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一部实体法,在曲靖地方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全市住建系统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思想共识和坚定的行动自觉,齐心协力《条例》的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适时开设媒体曝光台,开展正、反两方面教育;多角度挖掘和提炼总结出可学习、可复制的经验进行推广;充分发挥全社会监督力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贯彻实施《条例》重点放在中心城区,放在影响人居环境、影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影响市民日常生活等大事上,重点加强对城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施工扰民、工程车辆抛洒漏、工地出入口不洁、占道堆物、破坏绿化、乱排污水、夜间施工扰民等乱象的综合治理,加大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巡查,对违反《条例》的情况进行严管重罚。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和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强化示范引领;要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加强与环保、国土、卫计、交警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段玉林主持会议。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股室)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