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开展《条例》宣贯工作

来源:曲靖住建局 日期:2019-01-30


为认真贯彻市委《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行动,就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多次部署多次安排,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持续开展好《条例》宣贯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在前期开展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广泛宣传,把《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建造师继续教育、国内技术工种培训、农民工现场教育中,12月28日市住建局再次组织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和曲靖经开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及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210余人对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培训。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对在建工程违反《条例》的立即予以停工,责令限期整改,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严管重罚,并加大跟踪整改力度,避免整改流于形式。2019年1月14日至18日,市住建局再次组成三个工作组,对全市进行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查处建设工地241个,立案查处437件,结案424件,共处罚金167万元。

加大督查力度。组织专家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塔式起重机178台,施工升降机99台,物料提升机102台、吊篮37台,查处隐患490条,其中一般安全隐患303条,重要安全隐患187条,下发执法建议书22份。并把贯彻执行《条例》纳入建筑市场秩序专项督查、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督查等督查内容中,严格督促建筑工地进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的责任,督促其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

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建筑工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各类施工乱象得到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对《条例》的认同感不断增强。有效提高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强化了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措施,从源头上来控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细致到位,基本保障了建设工程安全、绿色、文明施工。对全市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弥补了以往地方法规的缺陷和不足,积累了一些经验,有效推动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企业及个人产生震慑力。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监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通过逐级申报、专家评议、公示,全市25个项目被授予“2018年度曲靖市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万和悦园(B地块)项目荣获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安全标准化工地称号,进入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名单中。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领域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