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11条措施, 扎实做好稳增长工作

来源:曲靖住建局 日期:2019-03-12


为认真贯彻《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年经济工作确保实现稳增长目标任务的通知》(曲政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转作风、稳增长、开门红”会议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研究分析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稳增长工作面临的形势,出台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2019年全市住建行业经济目标任务的工作方案》,科学制定了11条工作措施,确保完成“转作风、稳增长、开门红”目标任务。

一是及时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季度将年度经济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和局属有关单位。

 二是加大分析研判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的工作要求,每月、每季度召开全市住建行业的经济运行分析会议,认真分析行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找准原因、抓住重点,认真研究安排布置,调动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三是强化基本要素保障。摸清项目底数,找准存在问题,强化项目跟踪服务,结合项目投融资、招投标、开工许可、产品销售等基本要素,按照局领导分工,分块研究建立“容缺机制”,做好项目包装、落地、入库、开工建设等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储备,为项目入库提供保障;多方协调,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好项目入库的相关要件,确保项目多入库,杜绝和尽量减少入库项目退库的情况发生;全力推进入库项目,加快在建项目实物量进度,加大新开工项目总量,全力促进各项经济指标稳定增长。

 五是加快建筑企业的提质增效。以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为重点,大力推动曲靖建筑业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做好建筑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和升级工作,培养和扶持骨干企业。鼓励市内施工企业以多种形式联合重组,发展成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高等级资质晋升,继续培育优势特色专业承包企业,大力加强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为资质晋升提供高效服务,有效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持续抓好《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扎实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是不断增强房地产市场活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精准调控,积极主动为房地产企业搞好服务。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快遗留问题的研究解决。储备、包装、推介一批具有规模效应、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房地产项目,并鼓励、引导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整合、重组、联合走片区开发、组团式开发的路子。继续举办“房交会”,搭建房地产交易展示平台;继续坚持主动走出去的工作思路,宣传推广曲靖市房地产业优势资源,吸纳外地人到曲靖购房置业。

七是加强行业统计培训。抓好全市住建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培训,强化与发改、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组织精干人员深入企业,牢牢把握入库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分析研究统计入库项目,指导企业统计人员依法做好应统尽统工作,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抓好外地建筑企业在曲靖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及建筑统计工作,同时进一步抓好本地建筑企业在曲经营和在外地经营的统计工作,确保建筑业产值应统尽统。

八是建立住建行业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制度。按月、按季度、按年分别对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住建行业的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定期通报,并将情况上报到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九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强化稳投资稳增长工作办法和措施,针对房地产业、建筑业的投资商和企业,研究出台奖励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调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十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相关工作组,切实抓好稳增长工作落实。同时,建立局领导包保责任制,按照局领导的分工安排,局领导对挂钩联系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的各项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实行包保负责。

 十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每月跟进、季度督查的督查工作制度,按月上报经济目标任务落实的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在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督促落实年度新建项目的计划和启动,以督查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市住建局  张俪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