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深入贯彻《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推进建筑工地创文工作
来源:曲靖住建局 日期:2020-06-11
珠江网讯(通讯员 孙利波)为深入推进《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提高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升中心城区人居环境和城市空气质量,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宣传。今年以来,市住建局先后召开了2次建筑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总监共300余人对《条例》进行集中宣传贯彻学习,并对市管建筑工地创文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市属各在建项目要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照创文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按照安全生产和创文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条例》市住建局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创文督查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曲靖中心城区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创文工作进行的检查,2020年以来,累计出动150余人次,督查检查曲靖中心城区186个在建项目,共查出问题413个,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扬尘防治,提升环境。为有效治理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不断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市住建局要求各在建项目加强扬尘防污措施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设置工程车辆冲洗设施,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处设置工程车辆高压冲洗设备,工程车辆必须在工地内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严禁出现工程车辆将工地泥沙等带入城市道路,对城市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硬化工地道路及渣土覆盖,将连接城市道路的工地临时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对露天堆放的渣土和易飞扬的颗粒建筑材料进行覆盖;在有扬尘施工作业时,应采取喷淋等措施降尘。截止目前,中心城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建筑工地有94个,对施工场地道路硬化的有50个,设置喷淋降尘设施的有48个,雾炮机、降尘机66台,建筑工地对建筑垃圾及建筑土方的运输都采取遮盖处理措施,有效防治了扬尘污染。
四是加强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市住建局加强对校园周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要求参建各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及安全警示工作,严格施工现场封闭式和实名制管理,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排查施工现场水池、水坑隐患,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合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绕行指示标志等引导师生和群众避让危险,并采取加设安全防护等措施,加大对起重机械的管理,确保周边人员安全;高处作业施工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杜绝违章作业,严防高处坠物伤人。2020年以来,累计督查检查校园周边建筑工地26个。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把《条例》贯彻落实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断加强建筑工地社会治安与法治环境创建,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