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首次全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破产案件办理

来源:曲靖住建局 日期:2021-10-13


珠江网讯(通讯员 唐奇)近日,在曲靖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模式推进的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中,采用了全流程线上操作模式,创曲靖市首例,同时该信息化技术及区块链技术在破产案件中的运用亦走在了云南省前列

2021年9月17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曲靖恒浩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进入重整的企业曲靖恒浩置业有限公司(恒浩置业公司),系“乐活印象园”项目的开发商,长期停工,被列入曲靖市烂尾楼整治重点项目。为推动烂尾项目复工建设,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曲靖市人民政府与麒麟区人民法院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相关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后,基于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曲靖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清算组,对恒浩置业公司进行了前期债务清理、论证了破产重整的可行性,并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 

破产案件传统线下操作方式效率低下、流程繁琐复杂、推进缓慢,极大消耗管理人的时间精力,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3月公布的《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提出,“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破产案件处理的质量与效率……鼓励和规范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提高效率,降低破产费用,确保债权人等主体参与破产程序的权利。”

恒浩置业公司管理人考虑该案所涉主体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对于管理人履责的质量和效率要求较高。同时,为响应云南省、曲靖市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群集中,管理人决定在重整过程中采用“破产清算与重整管理平台”系统。该系统使用移动互联网及区块链技术,相关主体可以直接通过微信小程序“破产清算系统”开展债权申报、与管理人沟通、提出异议、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等活动,真正做到全主体、全流程、全方位、无纸化参与破产案件,大大提高破产案件办理的时效性、公正性及透明度。

在充分评估了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年龄结构、线上操作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后,管理人采取线上自行申报与线下协助线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网上预约确保难以自行线上申报的债权人有序进行债权申报。线下协助申报首日,通过线上自行申报与线下协助申报的债权人已达109人,申报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此前,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破产案件的信息化运用,但多是在部分工作流程中采用信息化的线上运作,曲靖恒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采用全主体、全方位、全流程、无纸化的线上运作,管理人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的数字化处理、信息化运用,实现各项工作化繁为简,并针对案件特点实现个性化处理方案,尚属曲靖市首例;亦在云南省率先将移动互联网及区块链技术综合运用于破产案件。